关于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张欲晓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305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育部等十部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融城思政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校园文化融城工程,充分发挥校园文化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校园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校园文化活动的有效覆盖面,不断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质量和育人效果,经学校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育人工作对校园文化活动的新要求,传承和弘扬苏州优秀文化传统,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与苏州发展实践的双向融入、融合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成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原则

  校园文化精品项目要紧紧围绕育人目标和学生成才需求,采取项目化运作的管理模式。项目申报基本原则如下:

  1.融城性原则。从专业特性及学生特质出发,充分结合苏州优秀传统文化与苏州发展实践,以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为目标,注重大学生素质拓展与成长成才客观需求。

  2.实效性原则。紧紧把握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坚持校园文化精品项目与学校整体发展相结合,学院品牌与学校整体品牌相结合,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参与覆盖面,切实提高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全局性,对校园文化起到显著的促进、推动作用。

  3.长效性原则。精心策划、积极申报、扎实推进、总结提高,使创建工作及诸环节间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同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使立项的精品项目能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和提升。

  三、项目类型

  各单位在总结历年校园文化工作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凸显特色,形成精品项目。具体内容可围绕以下类型开展:

  1.主题教育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立德树人使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青年学生特点,打造学生乐于参加、参加受益的思想教育品牌活动。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红色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等。

  2.文化艺术活动类。结合学生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多种形式,满足青年学生个性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文化需求,营造积极向上、青春活泼、艺术气息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3.文化创新项目类。此类项目包含创新活动、创新平台和创新作品。创新活动和创新平台是指有别于常规的、传统性的教学科研、校园文化活动及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建设等;创新作品是指各类原创的文化作品、文化景观、其他富有创意和文化品位的学校纪念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标识产品等。

  4.其他行之有效的大学精神培育、学风校风建设、创新创业文化、校友文化等校园文化活动或项目。

  四、申报管理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内容要紧紧围绕申报原则和项目类型,对本单位已经开展并形成一定规模和效应的文化活动或者刚起步,发展势头良好的活动项目进行梳理、总结;也可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培育全新项目。

  2.认真填写《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1031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320办公室(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yuxiao.zhang@szcu.edu.cn

  3.各单位申报项目限1项,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并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予以立项,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名单。重点项目每项给予5000元立项资金支持;一般项目每项给予2000元立项资金支持。

  (二)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反映项目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成果在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网页专栏进行更新。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项目运转情况进行过程监控,不定期对项目进程、完成情况、活动效果等进行评估。

  (三)项目结项

  各项目在项目申报书中应明确项目成果的具体形式,并在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包括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附能够展示项目成果的照片及视频材料。照片需为高清原图,视频材料格式需为MP4,与总结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四)财务报销

  各单位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预算内容进行支出。每个项目按中期、结项两批下达经费。立项开题后先拨付总经费的70%,结项并审查其成果全部完成后再下拨剩余的经费。撤项的项目,取消其剩余经费。在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后,通过数字门户办事大厅系统进行财务报销申请。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党委宣传部

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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