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融城思政”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校园文化融城工程,根据《关于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验收,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
2. 项目成果报告。报告应符合项目申报书中所明确的具体形式,结合项目申报书,围绕精品项目开展情况,着重项目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以上结项材料纸质版各一份请于11月29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综合楼320)。除项目成果报告外,需提交能够展示项目成果的高清原图照片5-10张及视频材料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应为该照片的描述。申请表、项目成果报告和其它材料电子版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uxiao.zhang@szcu.edu.cn,将用于制作成果展板并集中展示。
二、结项要求
1.实效成果突出。项目形成了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品牌,在师生中影响大、传播广,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成果在“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网页专栏进行更新不少于两篇。
2.充分体现融城性原则。项目充分结合了苏州优秀传统文化和苏州发展实践,以积极有效的活动形式,注重素质拓展,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人才。
3.校园文化特征明显。项目立足学校的办学定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内容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影响力和感染力,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
三、结项评审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项目的评审,对照项目研究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结合结项申请表和项目成果进行鉴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结题,拨付剩余30%经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并取消剩余经费。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欲晓 68356587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23日